要点: 履约 ≠ 披露 ≠ 指南定稿:全国碳市场破十亿吨之后仍要分线管理。分开三条证据线,勿把配额清缴当成范围一/二与财务影响已齐,勿把仍属征求意见稿的应用指南写进港股ESG报告,亦勿等内地指南定稿才做Part D量测;由财务、可持续发展与公司秘书共同持有一份分线管理董事会议料。
2026年10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李高介绍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谈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他指出市场目前管控二氧化碳排放量约83亿吨,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65%以上;就在发布会前一周,配额累计成交量突破10亿吨;前一日收盘价为每吨98.11元,较2021年启动日价格上涨超过100%。发布会同时正式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6年度报告》,并指出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31)将于11月9日至20日在土耳其安塔利亚举行,中国代表团将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
对持有内地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的H股、红筹及A+H集团董事会而言,这是真实的市场里程,却不是港股披露的一张总通行证。三条证据线仍按不同日历、不同责任人、不同证据标准运行。把它们写成同一段故事,往往就是年终结案时最常见的监控缺口。
我们认为:履约 ≠ 披露 ≠ 指南定稿:全国碳市场破十亿吨之后仍要分线管理。请由财务、可持续发展与公司秘书共同持有一份分线管理董事会议料:分开履约证据、Part D叙事与草案监测。切勿把碳排放配额(CEA)清缴当成Part D范围一/二与财务影响表述已完备;切勿把仍属征求意见稿的财政部应用指南原文贴进港股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切勿等待内地指南正式印发才完成Part D量测。
第一条证据线:全国碳市场履约仍是“交齐文件”的日历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1月27日《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把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个行业的操作主干写得很清楚。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区域202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把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纳入全国碳市场。就2025年度而言,重点排放单位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按时足额完成配额清缴。数据质量、核查与分配节点更早;对多数受规制主体来说,清缴截止日仍是眼前最硬的期限。
这条证据线产出的证据类型很特定:合规年度经核查排放量、已获分配与购入的碳排放配额、按当时规则允许的CCER抵销,以及全国注册登记系统上的清缴记录。财务与内地环保合规职能负责这条证据链。它回答的是:受规制主体有否履行全国碳市场法律义务。它本身并不回答:港股上市母公司将如何按《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Part D描述范围一与范围二边界、计量方法、气候相关财务影响或目标。
把“清缴证明”当成气候章节已结案的董事会,通常会在投资者关系答问中撞墙:投资者要的是集团范围数字与财务影响表述,而配额档案从未承载这些内容。反向错误同样常见。稳健的集团范围一、二表格,并不证明每一个内地重点排放单位已完成2025年度清缴。两条证据链都要绿灯;任何一条都不能代替另一条。
第二条证据线:Part D跟的是港股上市日历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Part D仍是港股发行人的披露主干。就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所有上市发行人须强制披露范围一及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主板发行人以“不遵守就解释”基准汇报较广泛的Part D气候要求;GEM发行人则视该等较广泛要求为自愿。就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HSCLI)成分公司须强制汇报Part D。常见问题系列17.2(2026年4月)确认,首批强制适用的对象,是在紧接报告年度之前的整个财政年度均为HSCLI成分的发行人;该等2026财政年度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通常于2027年刊发。年中新纳入成分的发行人,须先完整留在指数一个财政年度,才进入强制轨道。
10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会,以及仍属草案的财政部应用指南,都没有修订上述Part D时间表。全国碳市场体量可作为转型风险与碳价叙事的背景,但不是范围计量、管治披露、按规定进行的情景分析,或财务影响表述的豁免。若FAQ 17.2与守则允许在指明宽免下以定性方式披露财务影响,董事会应有意识地选用并解释,而不是从碳市场新闻自行发明新的宽免。
对A+H与红筹集团而言,最容易卡住的是边界纪律。全国碳市场覆盖跟行业与门槛走,未必等同港股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合并汇报边界。一家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的厂房,在集团范围清册中可能只是其中一行;尚未纳入四个受规制行业的集团实体,仍可能落入Part D范围一、二。公司秘书与披露委员会需要一张对照表:每个重要实体的碳市场身份、范围类别、数据负责人、鉴证状态,以及该数字支撑报告哪一句。
第三条证据线:财政部指南已截止征求意见,但尚未定稿
2026年9月28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出财办会〔2026〕34号,就《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财会〔2025〕34号)应用指南,以及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化肥、铝、氢、水泥、汽车等九项行业应用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26日。截至2026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工作通知列表仍将该套文件列为征求意见稿;我们未见正式印发或定稿文本。气候准则本身已经存在,在另有文件明确适用范围与时间表之前仍属自愿。任何董事会议料都必须维持这个状态描述的准确性。
这是发行人最常处理失当的一条证据线。有团队等行业指南定稿,才动手完成2025或2026财政年度的Part D量测;港股规则并不支持这种等待。也有团队把草案原文直接写进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仿佛部委已敲定行业方法;风险是向港股投资者陈述一套仍可能改动的内地方法,却当作成文惯例。较稳妥的姿态是监测、缺口对照与双轨起草:记录草案可能收紧或重分类哪些已披露指标,保留变更日志,在正式印发前不要把草案当定稿刊出。
与香港可持续金融工作的衔接,点到为止即可。2026年10月2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阮国恒在One Earth Summit表示,《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第二期B原型涵盖39项减缓活动与28项适应措施,银行转型规划指引亦刚敲定。这对贷款人,以及按转型计划融资的发行人有参考价值,但不会改写Part D,也不等于财政部指南已经定稿。
一套议料,三条证据线
把三线分开的方法,是一份分线管理董事会议料。它是内部控制文件,不是对外刊发章节。财务负责配额持仓、清缴状态与碳成本损益桥梁;可持续发展负责范围清册、计量方法、目标,以及Part D要求的气候叙事;公司秘书或披露委员会负责《上市规则》时间表、HSCLI身份、FAQ 17.2宽免选用,以及落到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与业绩公告的句子级衔接。三方在董事会或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签批年终披露前,共同签署同一份议料。
| 证据线 | “完成”长什么样 | 主要负责人 | 常见假完成 |
|---|---|---|---|
| 全国碳市场履约 | 2025年度CEA于2026年12月31日前清缴完成,注册登记证据齐备 | 财务/内地环保合规 | 把清缴当成集团范围一/二与财务影响文本已就绪 |
| 港交所Part D | 按《上市规则》日历完成范围一/二(及适用的较广泛Part D)量测、复核与草稿;标示HSCLI就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财政年度的强制轨道 | 可持续发展+公司秘书 | 把稳健范围表格当成每个重点排放单位已清缴 |
| 内地气候指南 | 2026年10月26日征求意见已截止;草案与定稿状态有记录;港股ESG报告未把草案原文当定稿刊出 | 可持续发展/会计政策 | 等印发才做Part D量测,或把征求意见稿写成已印发 |
表格引申三条硬规则。切勿把CEA清缴当成Part D范围一/二与财务影响表述已完备。切勿把仍属征求意见稿的财政部指南原文贴进港股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切勿等待内地指南定稿才完成Part D量测。累计成交破十亿吨的标题,适合作为市场背景,也适合作为提醒董事会关注碳价与流动性的理由;它不是第四条证据线,更不能把前三条并成一条。
关键日期
2026年10月21日: 生态环境部/国新办发布会;全国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突破10亿吨;管控约83亿吨二氧化碳(占全国65%以上);发布2026年度气候行动报告。2026年10月26日: 财政部气候应用指南及九项行业指南(财办会〔2026〕34号)征求意见截止;截至11月2日仍属征求意见稿。2026年10月28日: 金管局One Earth Summit讲话,提及分类法第二期B原型(39项减缓/28项适应)及已敲定的银行转型规划指引。2026年10月31日: 省级公布2027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截止(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门槛)。2026年11月9日至20日: COP31,安塔利亚。2026年12月31日: 2025年度CEA清缴截止。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 所有港交所发行人强制披露范围一+二;主板较广泛Part D采“不遵守就解释”。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 HSCLI成分强制Part D(报告通常于2027年刊发)。
常见问题
1. 完成2025年度CEA清缴,是否等于Part D气候披露已经做完? 否。全国碳市场下的配额清缴,只证明受规制主体已在2026年12月31日截止日前履行2025合规年度的内地法律义务。Part D仍要求所有发行人就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披露范围一及范围二,并按主板、GEM或HSCLI身份适用较广泛气候披露时间表。清缴证据与披露证据回答的是不同问题。
2. 财政部气候应用指南是否已经定稿? 否。财办会〔2026〕34号以征求意见稿形式就应用指南及九项行业指南征集意见,截止日为2026年10月26日。截至2026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工作通知仍将该套文件列为征求意见稿。董事会应监察正式印发,且不得把草案措辞当成港股披露定稿。
3. HSCLI成分公司何时强制适用Part D? 就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HSCLI成分公司须强制汇报Part D气候要求。常见问题系列17.2(2026年4月)订明,适用对象须在紧接报告年度之前的整个财政年度均为HSCLI成分。该等2026财政年度报告通常于2027年刊发。
4. 董事会应否等待财政部行业指南定稿,才为Part D量测范围一、二? 否。港股Part D量测义务按《上市规则》日历运行,不取决于内地应用指南是否仍属草案。等待印发,只会推迟投资者与联交所已预期的证据。在正式文件发出前,草案只应用于缺口对照与变更日志。
5. 分线管理董事会议料应包含什么? 至少包括:全国碳市场实体清单与2025清缴状态;对照碳市场覆盖的集团范围一/二清册及边界说明;Part D起草进度与FAQ 17.2宽免选用;HSCLI/主板/GEM轨道;财政部指南监测日志(草案对定稿);以及财务、可持续发展与公司秘书的具名负责人。议料供董事会或委员会签批,不是对外刊发章节。
结语
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突破10亿吨,是真实的市场里程。对持有内地受规制主体的港股上市集团而言,较有用的董事会回应不是一段庆祝文字,而是一份分线管理董事会议料:把配额清缴、Part D披露与内地草案监测分三条证据线管理,由财务、可持续发展与公司秘书共同持有。合规、披露与准则制定会继续按不同日历推进。把日历分开的董事会,交出去的报告更干净,下一则碳市场标题出现时,投资者关系也较少自相矛盾。
编辑/撰稿:Amanda Cheung(Founder),盈雪 AMMO Gro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