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上市的内地企业
对在港上市的内地相关发行人而言,Part D 气候披露往往同时要兼顾港交所要求与内地可持续汇报节奏。我们协助分阶段整理 Scope 1–3 与气候叙述,让董事会共用同一证据基础。
三项签署陷阱、港交所与内地套件在哪里断开,以及十五类范围 3 完整漏斗。
港股发行人正进入气候披露新阶段。港交所提升后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附录 C2)D 部所载“新气候规定”,以 IFRS S2 气候相关披露为基础,使气候汇报成为上市合规核心,而非自愿的 ESG 附加项。就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所有主板及 GEM 发行人均须披露范围 1 及范围 2 温室气体排放;其他气候规定则按发行人类别分阶段实施。
本文从港股发行人角度出发,但以专职 ESG 顾问的实务视角撰写。第一部分说明附录 C2 气候规则为何重要、发行人通常在哪里出错。第二部分是逐步操作手册,教导机构如何准备符合港交所要求的气候披露,重点包括气候情景分析与转型风险。
港交所已将 ESG 框架更名并升级为附录 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附录 C2 现包含强制披露规定及“不遵守就解释”条文,并构成主板及 GEM《上市规则》的一部分。附录 C2 D 部载列气候相关披露规定,沿用 IFRS S2 架构:管治、策略、风险管理,以及指标与目标。
实施分阶段进行。就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所有上市发行人均须强制披露范围 1 及范围 2 温室气体排放。D 部其他气候披露方面,所有主板发行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以“不遵守就解释”汇报;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份股则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改为强制汇报。这意味着气候披露已成为香港上市合规的一部分,而不只是自愿的品牌宣传。
市场检视及港交所指引显示,现行 ESG 报告常见弱点。不少发行人着重一般 ESG 宣传与慈善活动,却未说明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如何合理影响现金流、融资渠道或资金成本。然而附录 C2 期望发行人描述具财务相关性的气候风险与机遇,而非仅谈声誉议题。
报告常写“董事会监督 ESG”,却未指明由哪个委员会或哪些董事负责气候议题、气候讨论的频次,以及如何作出决定。港交所期望披露监察、管理及监督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管治流程、控制与程序。
发行人可能声称已进行气候情景分析,却很少说明用了哪些情景、输入与假设,以及结果如何改变策略或风险偏好。根据附录 C2 及实施指引,发行人应使用“与发行人情况相称”的气候相关情景分析,并披露情景、输入、不确定性与结论。
不少 ESG 报告聚焦台风、水浸及热浪等实体风险,对气候监管收紧、碳定价、技术转变以及投资者与客户期望变化等转型风险着墨甚少,而后者往往驱动中期财务影响。港交所及 ISSB 材料强调,可能影响短、中、长期现金流、融资渠道或资金成本的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均须披露。
价值链排放常被省略或一笔带过,但在许多行业具重要性。附录 C2 及港交所指引期望发行人识别相关范围 3 类别、说明计量涵盖哪些类别、阐述选取基准,并描述价值链的重大变化。
最后,不少发行人依赖港交所实施宽免,却未说明如何逐步建立能力。新气候规定包括合理信息宽免、能力宽免、商业敏感宽免及财务影响宽免,协助发行人逐步改善披露。宽免有用,但若使用时缺乏透明度或清晰路线图,会削弱投资者信心。
先确认发行人类别与气候时间表。核对公司属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份股、其他主板发行人,或 GEM 发行人,因为这决定哪些气候披露属强制、以及何时须提供。大型股须就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全面汇报气候规定;其他主板则自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以“不遵守就解释”汇报。GEM 发行人须披露范围 1 及范围 2 排放,并鼓励自愿采纳其他气候披露。
拟备简短内部说明,概述类别、生效日期,以及哪些气候披露属强制、“不遵守就解释”或自愿。将说明分发予董事会、财务总监、公司秘书及 ESG 负责人,以对齐预期。
港交所要求上市发行人披露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管治架构及流程,包括董事会监督、管理层角色,以及气候议题如何监察与检讨。由董事会决定气候监督由全体董事会,或由审核、风险或可持续发展等特定委员会负责。将决定记入会议记录,并在 ESG 报告中描述。
指定一名高级行政人员为气候负责人,常见为财务总监或运营总监。此人应统筹气候风险评估、情景分析、排放数据与汇报。最低预期是董事会或相关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专题气候讨论,涵盖气候风险、排放进度与情景分析结果,并在披露中说明此做法。
附录 C2 要求发行人披露可能合理影响现金流、融资渠道或资金成本的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短、中、长期)。先识别主要地点的实体风险,例如极端天气、海平面上升、水浸、热压力及供应链中断。
再处理转型风险——对财务规划往往更相关。考虑政策与法律风险,例如更严的排放上限、能效标准或新汇报规则;检视低碳技术与数码工具如何改变资产经济;并评估客户、贷款人及投资者日益偏好气候对齐发行人所带来的市场与声誉风险。
整理清晰的气候风险与机遇清单。每项注明受影响业务单位、时间视野,以及高/中/低等简单影响评估。这份梳理是气候风险登记册的基础。
港交所期望气候风险纳入整体风险框架管理。建立气候风险登记册(例如试算表),栏位包括风险描述、类别(实体或转型)、业务范畴、时间视野、可能性、影响、现有控制、计划行动与风险负责人。
将气候风险纳入风险分类及定期风险检讨,使登记册接入企业风险管理系统。董事会与管理层审视风险资料时,气候风险应与策略、营运及财务风险一并考虑。
附录 C2 及实施指引要求上市发行人按自身情况进行气候相关情景分析,以评估气候韧性。起步不必复杂建模;需要的是董事会能理解、能使用的清晰情景。
许多港股发行人的实务起点,是有序转型、延迟或无序转型,以及高实体风险三个情景。有序转型下,气候政策及早、一贯推出,碳价逐步上升,市场稳定走向低碳方案。延迟或无序转型下,政策起初偏弱、其后突然收紧,投资者压力急升,技术变化具破坏性。高实体风险情景下,全球气候目标未能充分达成,极端天气更频繁、更严重,对资产及供应链的实体影响上升。
写明各情景主要假设,包括监管路径、碳价区间、技术趋势与客户行为。
将这些情景套用到核心业务线。就每个情景与时间视野,请财务及业务团队评估该情景会如何影响其所辖范畴的收入、营运成本、资本开支与融资条件。初期可用“上升”“下降”或“无重大变化”等简单方向性判断,并记录支持说明。
捕捉能源与碳成本上升如何挤压利润、哪些资产可能搁浅或需大幅改造、气候对齐的新产品与市场可能在何处出现,以及融资条款可能如何变化。将洞察整理成内部矩阵,用于策略讨论。起草 ESG 报告时,把这些矩阵转成叙事,说明不同气候前景如何影响业务模式与韧性。
从情景结果与风险登记册中,识别少数直接针对最重大转型风险的策略回应。例如升级或迁移资产、调整产品组合、多元化市场或客户结构、调整采购以降低排放敞口,以及引入内部碳定价以引导投资决定。
在 ESG 报告中说明情景分析如何影响这些回应。这表明气候相关情景分析是规划工具,而不只是披露要求,并与港交所对策略与韧性的重视一致。
附录 C2 要求披露范围 1 及范围 2 温室气体排放,并期望发行人逐步处理具重要性的范围 3 排放。先以《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标准等认可方法,建立范围 1 与范围 2 简易盘查。呈列绝对排放量及相关强度指标,并按年比较。
就范围 3,不要把十五类分开各自筛一遍。每一类都按同一套三条问题、同一顺序走:财务相关性、数据可得性,然后才是第一周期承诺。缺类读起来像遗漏;写明「已筛出」或「尚未计量」,读起来才是经考虑的决定。
起草气候披露时,依港交所自 IFRS S2 采用的四大支柱:管治、策略、风险管理,以及指标与目标。管治部分说明董事会如何监督气候议题、哪些委员会参与、哪些高级行政人员负责,以及讨论频次。策略部分说明主要实体与转型风险、气候相关机遇、情景分析叙事,以及正在考虑或实施的策略回应。风险管理部分说明识别、评估与监察流程,包括气候风险登记册及与企业风险管理的整合。指标与目标部分呈列排放数据、敞口指标与气候相关目标,并解释方法与假设。
清楚说明已用气候相关情景分析评估韧性,并描述情景、输入与主要发现。这与港交所实施指引一致,亦有助投资者理解公司如何规划不同气候前景。
董事会不会问「否定陈述写好了没有?」董事会问的是三条直白问题;气候章节要么答得到,要么露出监管机构会先发现的缺口。这是起草检查,不是政策处方:漏掉题目,读起来像疏忽;写明「尚未」,读起来才是受控、已披露的立场。
港交所实施指引包含若干宽免,协助发行人逐步建立气候披露能力,包括合理信息宽免、能力宽免、商业敏感宽免及财务影响宽免。若依赖这些宽免,须在报告中清楚说明并解释原因。例如可说明因数据限制尚未能量化情景分析,或目前仅计量部分范围 3 类别。
再描述未来两至三个汇报周期的改进计划,可涵盖数据项目、系统提升、内部培训、采用专门工具,以及委聘外部顾问。透明使用宽免并附具体改进路线图,向监管机构与投资者显示公司正有目的地迈向完整、具决策价值的附录 C2 气候披露。
金管局于2026年9月7日就《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Phase 2B原型展开公众咨询,覆盖经济活动由25项增至39项,并加强适应方法。本文说明港交所Part D气候披露与分类目录融资准则如何成为同一套转型证据的双重守门人,以及董办、证代与财务在10月7日咨询截止与2026财政年度大型股强制汇报前应先对齐什么。
天文台九月总结显示,2026年8月出现连续九日酷热与连续三日极端酷热,把观测纪录转成港交所Part D下劳动力、运营与资产脆弱性的物理风险证据,而非单日天气花絮。
全国碳市场2025–26配额方案涵盖发电及钢铁、水泥、铝冶炼;配额盈亏、基准值与清缴结果,已是港交所Part D气候指标与转型计划的输入,而非可隔离的内地合规事项。
世界气象组织与香港天文台确认厄尔尼诺已确立并料将达超强,近100%可能持续至2027年2月,把Part D情景分析与实体风险披露,变成港股发行人的近期压力测试。
实务指南,说明港交所D部分气候披露在范畴一、二、三的时间表、适用对象,以及董事会在下一汇报周期前应检查的事项。
不少港交所发行人能连续数年交出符合 ESG 守则的报告,底层却仍是电子表格、单一负责人与临时 Scope 3 收集。本文由盈雪(AMMO Group)指出:脆弱气候数据基建在 Part D(HSCLI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与强化版《企业管治守则》风险/内部控制确认下,是管治与鉴证就绪缺口——不是运营不便。解法是端到端审计轨迹;关键人员依赖才是失败模式。
2026年7月29日,GHG Protocol 与 ISO 宣布将把企业标准、范围二指引、范围三标准、AMI 工作流与 ISO 14064-1 合并为一份共品牌企业碳核算标准,公众咨询订于 2027 年第二季度,定稿目标为 2028 年第四季度,自公告起逾两年,并基于 2025 年 9 月伙伴关系、衔接 COP30 行动议程。本文由盈雪(AMMO Group)指出:共品牌统一是多年残余风险日程表,不是 Part D/盘查通行证——须在过渡期维持现行量测管控脊骨(边界、范围二/三、AMI 多报表且不得净额对销)完整,不要为等待共品牌文件而冻结或削弱 2026–2028 财年盘查。
自 2026 财政年度起,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份股须按港交所规则强制披露完整 D 部分气候信息,即使其后退出指数,持续责任仍然适用。
对在港上市的内地相关发行人而言,Part D 气候披露往往同时要兼顾港交所要求与内地可持续汇报节奏。我们协助分阶段整理 Scope 1–3 与气候叙述,让董事会共用同一证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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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雪(AMMO Group)为港股发行人提供 ESG 报告、气候披露及董事会管治顾问服务,对齐联交所相关守则。写给公司秘书与 IR 的实务笔记,而非空泛的可持续发展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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