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董事會表現評核
至少每兩年一次正式評核,並須披露方法、主要發現及改善措施。
企業管治披露、董事會表現評核及委員會支援
企業管治及董事會支援,是指協助上市發行人的董事會符合港交所《企業管治守則》,並在企業管治報告中清晰交代其管治實務的顧問工作。盈雪集團(AMMO Group)為港股發行人提供董事會表現評核、董事會技能矩陣披露、委員會職權範圍檢視,以及管治披露的草擬支援。
香港企業管治正經歷多年來最重要的改革。新《企業管治守則》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引入強制董事會表現評核、技能矩陣披露、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上限及更嚴格的董事培訓要求。把這些當作清單式合規的董事會可能落後;認真落實的董事會則能建立持久的投資者信心。
至少每兩年一次正式評核,並須披露方法、主要發現及改善措施。
新增披露董事會技能矩陣,展示董事會整體能力配置。
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上限九年,分階段六年過渡期實施。
同一位獨立非執行董事最多兼任六家香港上市公司董事。
每個財政年度所有董事須接受持續專業發展培訓。
提名委員會須包含至少一位與主席不同性別的董事。
支援編製企業管治報告,確保符合最新《企業管治守則》要求及披露責任。
企業管治守則獨立、結構化評估董事會效能、組成及運作動態,配合守則強制每兩年評核的要求。
兩年周期要求就職權範圍、效能及匯報,為審核、薪酬、提名及 ESG 委員會提供諮詢支援。
審核/薪酬/提名/ESG
盈雪集團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盈雪(AMMO Group)為港股發行人提供 ESG 報告、氣候披露及董事會管治顧問服務,對齊港交所相關守則。寫畀公司秘書同 IR 用嘅實務筆記,唔係空泛永續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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